天津农学院2009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目前校园占地面积69.9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9.19万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拥有一支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90名,其中教授59名、副教授160名;全校有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的专家19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16人,天津市授衔专家1人。学科涵盖6个学科门类,34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高级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09年面向天津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天津市文化考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对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它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为3200—40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 录取的新生须持高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天津农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所指定校区上课。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均为特困生专设。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在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均注明“专科起点”字样。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09年度天津农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 tjau.edu.cn
E-mail: tjauzb@126.com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84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邮政编码:300380
附:天津农学院2009年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考生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说明
科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专业要求或特殊说明 |
文科 |
会计学 |
2年 |
20 |
3200 |
|
理科 |
会计学 |
2年 |
5 |
3200 |
|
文科 |
人力资源管理 |
2年 |
20 |
3200 |
|
理科 |
人力资源管理 |
2年 |
5 |
3200 |
|
文科 |
英语 |
2年 |
15 |
4000 |
|
理科 |
英语 |
2年 |
5 |
4000 |
|
理科 |
生物技术 |
2年 |
20 |
3200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理科 |
园林(观赏园艺方向) |
2年 |
25 |
3200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理科 |
动物医学 |
2年 |
25 |
3200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理科 |
水产养殖学 |
2年 |
25 |
3200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理科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年 |
25 |
3200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理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年 |
25 |
4000 |
|
理科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2年 |
25 |
3200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理科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年 |
25 |
3200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
今年我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2009年1月4日—7日登陆天津农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a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用A4复印纸自行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中要求的各项材料。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1月5日—8日。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农学院主楼304室(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3、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1)考生必须出具由所在区、县招办或学籍校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两张。
(4)应届生带学生证、往届生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90元。
4、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
(2)考试时间:2009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3)学校将于2009年3月1日前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
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
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六、招生专业介绍
1. 生物技术:本专业培养适应生物技术产业发展需求,掌握生物技术及其相关专业技能,获得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开发研究的系统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实用型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2. 园林专业(观赏园艺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生态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建设、园林、林业部门和花卉企业从事风景区、森林公园、城市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施工,园林植物繁育栽培、养护及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3. 动物医学:本专业培养能在动物医院、教学、科研单位或检疫管理部门及畜禽养殖相关领域从事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推广、开发和贸易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4. 水产养殖学:本专业重点培养能够掌握水产动、植物增养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水产教育、科研和管理等部门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水产养殖开发、管理等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5. 测控技术与仪器:本专业培养具备测量与控制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从事相关领域内仪器与系统的应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尤其强调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从事科研、生产、流通等领域计算机控制系统、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为现代农业及其它领域的实用型计算机技术人才。
7.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知识,较好的人文科学知识,较强的计算机、外语、管理等方面应用能力及水资源与水利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能在水利、能源、城市建设、农林、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水文、水资源等方面勘测、规划设计、预测预报、管理、技术经济分析以及教学和基础理论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8.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专业培养具有化学、生物学、食品工程和食品技术知识,能在食品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技术管理、品质控制、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工程设计、食品营销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9. 会计学:本专业培养熟悉当前会计制度、会计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了解我国会计改革的发展方向和会计理论发展动态,掌握会计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会计实际操作能力,能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10. 人力资源管理: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11. 英语: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农业科技知识,了解对外贸易工作的基本理论,能在企业、事业及其相关部门从事管理、翻译、教学、研究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